廣東兩工人乘坐剪式升降平臺移動被擠壓身亡
2024年1月,位于珠海市金灣區三灶鎮的珠海機場綜合交通樞紐項目一期工程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48萬元。
事故發生經過:
2024年1月13日16時30分,某建設公司消防班組操作員李某軒未經允許從儲物柜自行取得鑰匙并開始練習駕駛自行走剪刀式高空作業平臺(以下簡稱:剪式升降車)。
17時4分,建設公司消防班組長周某貴在事發項目工程現場進行休息日巡查,查看到負二層五區附近時,看見李某軒在8防火分區駕駛剪式升降車倒車,平臺為放下狀態,李某軒站在平臺上,面朝向與剪式升降機行駛方向相反。此時剪式升降機正在通過風機房門洞,李某軒后腦勺及背部撞到門洞橫梁,臉部及前胸擠壓在平臺護欄上。周某貴馬上將李某軒放在平臺上,之后叫在場人員陳某一同將李某軒抬到場地外等待救援。
1月14日5時31分,李某軒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現場照片
事故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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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經過:
2024年12月24日,王*東等工人參加完安全晨會后,開始作業。
10時40分許,王*東攜帶消防指示牌等施工工具,到事發現場作業。
14時許,工地現場監管戴*榮開始巡查工地,在事發樓層,發現王*東背向癱倒在剪叉升降式高空作業平臺里,其前胸靠在升降機護欄上,后背卡在門框下沿。戴*榮立即撥打了120急救電話,醫護人員到現場后,立即對王*東進行搶救,因傷勢過重,醫護人員現場宣布王*東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發生原因:
王*東安全意識淡薄,違反有關高空作業平臺移動時平臺里禁止站人的操作規定,站在平臺里電動操控移動作業平臺,移動時未確認周邊環境,在經過東側步梯門口處時,由于未考慮到門洞高度不能滿足人車通過高度的危險性,造成胸部及頭部被擠壓在門檻下沿及平臺護欄上沿之間,長時間無法擺脫而受傷致死,是本起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